曾經是我老師的
梁文道今天這樣寫:
「在這個世界,視像先於文字;只有那看不見的,我們才無助地乞靈於字。」視像的普及,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企圖追趕文字作為人類主要傳達訊息的媒介。香港人猶其在華語社會裡算是閱讀能力最低的一群,長一點的文章已經沒甚耐性去讀完它(
一樓一便是其中一位典型,哈!),這亦是為甚麼香港雜誌內的文章其實不是文章,只是圖片說明,怪不得編輯的精力都放到製造新聞去...
我們愛取視像的即時與繽紛,也愛它沒有對文盲的歧視,更愛它完全切合後現代的文化:視像每每處於客觀之中給你任意詮釋。「每張照片背後總有一個故事」麻!你有你的解釋,我有我的想像。所以狗仔隊拍回來的照片我要怎樣排列先後次序和編寫說明都可以。現在連不少DVDs也具備了這個bonus feature,歡迎你也來嘗試將影片的影像重新剪接,重新構作屬於自己的故事。
隨著攝影和印刷技術的不斷改善,造就了無孔不入的媒體和廣告可用上「比真實更真實」和「比真實更美麗」的超巨型視像來擄掠了城市的消費者。香港這個大都會(metropolis)就正是這樣一個徹頭徹尾的「媒體都會(media-polis)」。(註一)我們都被這「超真實(hyper-real)」的視像世界迷住的同時,購買慾也被暗暗地打造出來... 更難得現在時興說消費才能幫助香港的經濟發展,吝嗇的不消費幾乎變成了罪!
巨型廣告充塞著城市,沒留下方寸,陶造我們變成「慾望機器(desiring machines)」。(註二)
我讀平面設計出身,工作都是圍繞講求怎樣以各種視像的手法傳達訊息和意義,照這樣幹活超過二十年,大概也知道視像的威力和限制。然而或許因為
我終歸不是一個出色的平面設計師,把玩視像的能力有限,終歸到了這把年紀居然想到要
回歸文字,乞靈於文字。
然而我越是寫,越是發現文字其實都能給我們極大和很不同的想像空間。一首詩、一首詞,短短幾十個字居然可以叫人遊走於無限的默想世界!拿一個熱門的反面例子:描寫阿嬌更衣的標題和文字,相信比偷拍回來的相片更不道德。君不見目下八卦雜誌的封面標題已經到了無可再露骨的地步嗎?一張圖片可叫全城震怒,甚至
令一本雜誌停刊,然而極盡低俗猥褻的文字卻惹不來二三千宗的投訴!
現在我的工作,寫的比畫的多得很,但昨晚我也技癢了!看見新一代設計師花了整個星期(兼且態度是懶懶散散的)還是沒法畫好幾張創意圖,我便將忙著要寫的簡報書閣在一旁,花了幾個小時製作了兩張創意畫稿,且看今天老闆會否採用,但又會否「撈過界」沒給兩位同事面子呢?
註一:Petco, C. "Media-polis/media-city" in Leach, N. (ed.) (2002), The Hieroglyphics of Space: Reading and experiencing the modern metropolis, p.281-288. London: Routledge.
註二:Deleuze, G. & Guattari, F. (1977), Anti-Oedipus: Capitalism and Schizophrenia, p.1. New York: Viking.
原來一年前也
寫過有關這個主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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