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03, 2006

從愚拙找到聰明

四月一日是愚人節,也是我所屬教會的生辰。生日快樂!遺憾的是剛巧兩個女兒都病了,沒法參加堂慶崇拜和聚餐...

上帝的標準跟世界的標準,在很多方面都是相反的。世人眼中的聰明智慧、醒目精靈,往往在神眼中都是愚笨;相反世人看十字架的道理為愚笨,卻成為神的大能。神揀選愚拙人(林前一18-31),是因為驕傲自滿的人不為神用。驕傲的人自以為是,自己有自己的打算(路十二16-21),自己有自己認為對的看法,兼且又要獨豎一幟,那裡會甘願配合神的看法和計劃,只做個helper,或一根不起眼的枝子?驕傲自滿的人要自己成為舞台的主角,不讓觀眾的眼目轉離他。

愚拙人的優點,當然不是因為他們有甚麼優秀的條件,也不一定是因為他們有忠誠,而是基於他們的自知之明(看透自己的不足和不可靠)而生出來那種看事物的角度,恰巧跟上帝的不謀而合,從而願意將自己交付給上帝。

上帝,求你給我看見自己的愚拙,以致我不靠自己,願意降服在你的帶領下!阿們。

最早(上/1983)和最近(下/2005)有我在其中的教會集體照

原本這篇網誌是應該在四月一日那天發表的,延至今天卻又剛好是自己信主廿三年!所以除了向教會祝賀外,也要向自己說聲(重)生日快樂!

我並不是教會的第一代信徒,當然也不是新來的朋友,但在這個屬靈的家混了廿多年,總算見過、參與過、和有份帶領過一些變遷。這些變遷或是好的,或是壞的。無論如何,信實的上帝還是保守著我們。

前陣子太太問我這麼多年來若要在教會生活中選一件最深刻的事情,會是那一件,我倆不約而同都選了這一件:

記得一次跟太太和另外兩位弟兄姊妹聽見有位移居大陸的年長姊妹,在鄉間夢見教會的弟兄姊妹。雖然我們四人都不認識她,但還是按著地址找到她居住的那條村子,將弟兄姊妹的關心帶給她,讓她夢境成真。我記得在她家裡我第一次主持擘餅,不是要冒認傳道人,乃是要讓老姊妹分享移居大陸後久未嚐過主的筵席和肢體間的愛。我還記得我臨別時給了她一個擁抱,是自從我祖母離世後久未嘗過的隔代主內親情。後來回港後半年後某次崇拜完結前教會收到電話,得悉她安祥離世,我在崇拜後走到禮堂後面招待位那裡,偷偷的哭了一會,也為主這樣接她回天家感恩。再跟弟兄姊妹一起彷彿就是姊妹離世前的心願,而我慶幸有份參與這事,真是神的恩典!姊妹,上帝不單讓妳離世前能再嘗主內一家的甜蜜,他朝在主的榮耀裡,我們仍要聚首一堂,一同唱詩讚美神,並且我還要聽聽妳惜日在地上的美好見證!

告訴你,我在寫著這件事時鼻子都酸了,它可說是我廿多年來教會生活最深刻的一件事。我永遠也會記得這種主裡面的情誼,那種肢體間的愛是多麼叫人滿足和喜樂,和神所賜給我們的平安一樣,跟那在世界所穫得的,完全是兩碼子的事。可能在世人眼中,亦只有愚拙人才會作這種事,給素未謀面的人獻出關愛。換過來說,神正在愚拙人所做的事上彰顯出祂的大能。哈利路亞!

我在這教會信主;我在這教會認識神和祂奇妙的作為;我在這教會更認識了太太,建立了美滿的家庭,也更加認識了自己;我在這教會感受到神和弟兄姊妹的愛;我在這教會建設過也破壞過;我在這教會成長過停滯過;當然我在這教會也傷害過人,也受過不少創傷,但這些都是神知道的,或許祂未必會叫所有這些傷口都完全癒合,但祂會將它們轉變成為生命的豐盛,叫我們像約瑟一樣,懂得用上帝的眼光來看祂的作為和安排(創四十五7),知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

我願意在我的教會再活另外的二十年四十年,但我不願意單單是我這樣,我願意二十年或四十年過去後,我仍然得見到我弟兄姊妹你的笑臉,聽到你的感恩見證,看到你結出的果子和你的下一代...

最後,我想再向我教會歷任的傳道同工們說聲謝謝。我身為教會的一員,批評的話或許說了很多,感謝的話卻未必說得足夠。我想起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七章12-18節所經歷的,祂明明治好了十個長大麻瘋的,卻只得一個回來感謝祂!敬愛的牧者們,你們的辛勞縱然給忽略了,但肯定逃不過上主的眼睛,我深信他日你們的賞賜必定是大的。

曾當過摩門教傳教士,畫這幅《十個給治癒的長大麻瘋》的畫家Brian Kershisnik說對他來說這可是耶穌其中一段最痛心的經歷。他恐怕自己也多數是屬於畫面近前來那群的一員。你呢?

謝謝神賜我這個屬靈的家。教會啊!願我得見你穩步成長,滿有基督的身量,並懂得常以感恩為祭,在這世代成為發亮發熱的燈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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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omments:

At 4/04/2006 10:36:00 PM, Blogger Amy said...

Thank you for the sharing, some very deep thoughts on your spiritual life and your feelings for the church.

 
At 4/05/2006 02:18:00 AM, Blogger ablogaday said...

Afterall, I have spent all my youth here, didn't I?

There're certainly many "better" churches around, but there's no place like home. When I was baptized, not only I surrendered myself to Christ, I also committed myself to this specific group of brothers and sisters in this local church. They are my spiritual family. Their goods and bads that I need to accept, without condition. That's how my Lord loved and accepted me.

 
At 4/13/2006 07:33:00 PM, Blogger 學子 said...

弟兄姊妹間的情誼,屬靈的血綠關係,帶來一種莫明的溫暖!

「主的愛 無盡多,我一生都有 ... ...」

Thanks for your shring & phot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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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4/14/2006 01:31:00 PM, Blogger ablogaday said...

係播!兩張相都有你播!乜你當陣時矮你阿哥咁多!

 
At 4/14/2006 08:15:00 PM, Blogger 學子 said...

當時,我應該企低佢一級樓梯呀!

下圖,我地都坐,但我 visually 高過佢呢!

 
At 4/22/2006 11:24:00 AM, Blogger ablogaday said...

唏,我講過好多次:我唔介意人地知到我既年紀,反而唔好問我腰圍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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