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8, 2006

設計與謊話

我最初所接受的設計訓練是「傳達設計」,英文叫graphic communications,意思是用平面設計的方法來傳達一些訊息。和畫家作畫一樣,設計師在平面上往往不會滿足於將要傳遞的訊息平鋪直敘的展示出來,因為在品評一份傳達設計的好與壞,除了美感之外,還要看被傳達訊息的有效性(強弱),受眾能否完全將訊息接收等,這些都是設計師的功力所在。因此,設計師在鋪排訊息時,總會對要傳達的訊息透過平面設計裡的大小、顏色、強弱等對比、韻律、文字、圖案或相片設計等方法,將資料按其重要性篩選一番,並給予最適合的處理方法。

較重視社會責任的設計師,在設計的過程中或會留意自己作品所流露的道德價值。某些設計師會避免觸及社會上的一些禁忌,另一些則或會認為只要達到傳達訊息的目的,會挺而走險以這些禁忌為喚起觀眾的注意和話題的工具。在展示女性的胴體正是一個典型被挑戰的界線。甚麼是美?甚麼是自然?甚麼是色情?從來都是爭論不休的。我想起多年前本地一家手電網絡供應商一向崇尚頗另類或「去盡」的廣告風格。一次他們刊登了一款全版報紙廣告,是以一張女仕穿迷李裙的下身照片為主。照片中女模特兒的下身是坐著的,然而因為她的一雙大腿是合起來的,所以沒有「走光」。雖然如此一張照片不一定會叫人想入非非,但廣告的標語卻是「任你上」!這廣告的意思是要吸引人帶手機號碼上台,但其visual能不激起一眾男士們的性幻想嗎?這廣告當天即惹來不少婦女組職的投訴,亦不再見它第二天在媒體出現了... 這麼一個廣告,說明了做創意/傳達訊息的人跟接收訊息的群體在價值和觀點上的矛盾,而這種矛盾正是訊息能否被正確和有效地傳達的過程必須要處理的問題。

設計師的觀點一被加進作品中,要傳達的訊息也隨著不再客觀。嚴重一點來說,要傳達、被呈現的訊息可以說某程度上是被扭曲了。可是,現實上這種主觀似乎是無可避免的了,或者可以這樣說:根本從來就沒有客觀這回事!然而,主觀地傳達訊息跟「鑒硬來」或甚至說謊之間,可能只差一線!

多年前一位來我舊公司當暑期工的美少女問過我一個這樣的問題:「你們在設計一些售賣樓盤的書刊上,應客人的要求,將一些地形比例刻意地改變了(目的是讓該樓盤看起來較接近市中心,使讀者相信交通不是一個問題!),這算刻意誤導或欺騙讀者嗎?」

一個教會的弟兄又常以說笑的口吻這樣評論我們行內當圖片修復(photo-retouching)工作的行家們:「你們這些做假相的!不是嗎?那些美白廣告、那些瘦身廣告的照片不是全都是假的嗎?模特兒真人的皮膚和身段根本不是那麼完美,是你們透過電腦矇騙了讀者。」

是否我這當設計的,其實每天都在用不同的技巧說著不同的謊話?當畫家可不必理會這道德責任,因他的作品是極其個人的,從來就不必向誰交待。但當設計的,尤其是傳達訊息的,怎樣才可順利走過這鋼線呢?抑或這是前陣子提過如Zygmunt Bauman所說,是文明社會現代化、事事仔細分工過程的必然表現呢?人人手中所作的,縱然宏觀來說,這個大系統的結果可能有道德價值的問題,但只要獨立來看自己所負責的工序,工作細則和內容本身都沒有觸犯道德便可以了。如此,盡力畫好樓盤裡的交通地圖、盡力將充滿缺陷的模特兒身體和皮膚修復至完美、盡力做好在投注站的teller工作、盡力幫老闆在客人面前把白色大話講得更完美,不然不是一個好秘書、盡力將「謆稿」寫至完美,替廣告商在新產品測試中推介滯銷的產品、盡力做好黑社會的打手工作、盡力準時將猶太人送到集中營、盡力滿足要滅殺他們的數量要求(不然集中營便要爆滿了)... 看來這些都沒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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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長春經南京到深圳,飛了四個多小時,終於將上面這篇長長的文章寫好,就連我蘋果PowerBook的電池也快要用光了!其實這篇文章靈感來自周一太太生日當天,我從網上給她訂花。原本想選的和最後太太所收到的,差別實在大。不是說我認為花朵難看了(因為我肯定這家花店就是換了另一些花也必定會好看),只是如上面所說,網站所羅列的東西跟聽電話的服務員所聲明的,實在有明顯差別,帶了點誤導或甚至說謊的問題。她告訴我沒有我所選的花,會用另一些替代;她告訴我沒有我所選的花籃,會用另一款替代;她告訴我沒辦法如網站所說,四小時之內把花送到,服務承諾達不到了;就連網站說可用大來信用證付款現在都沒有了!

上圖是網站目錄的樣辦,下圖是太太收到的。

管它,只要太太對花滿意便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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