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十五年以來,家裡都已經有自己的聖誕樹,每年都會拿出來佈置一番,亦由那時起已經養成每年都保留著聖誕飾物的習慣。過了那麼多年,搬過幾次家,由於面積一次大過一次,從前的聖誕樹亦相應顯得越來越小(想起Bee Gees的
First of May: "When I was small, and Christmas trees were tall... Now we are tall, and Christmas trees are small..."),所以聖誕樹亦換過一次。現在這株五呎高的也已經是四五年前買的了,但上面掛著的飾物,有些可已經伴著我們已經十多年了!
從前我跟太太都會想想每年的聖誕樹可以用甚麼色調為主,譬如用紅色的蝴蝶結為主,或用金色的聖誕球為主。我們便會將不相襯的飾物暫時收起,留待往後的日子用,十多年來的飾物加起來也已經收集了一定數量的東西。今年再把累積多年的飾物拿出來的時候,兩個已經長大女兒因為甚麼事也開始有著自己的意見,也懶理我說這樣掛那樣掛是否好看的質疑,看見甚麼便只管將它掛上樹上面,兩口子妳一言我一語的談論著要怎樣掛... 所以今年我家的聖誕樹,飾物看上去也頂豐富,甚至已經不夠枝子用了,就是連閃動的聖誕燈也相對地顯得不夠多了!不知要到甚麼時候,我跟太太才負擔得起一顆過六呎的丹麥真樹呢...
昨天崇拜,太太插的兩盆花也是以聖誕為題,用上了紅玫瑰和傳統聖誕松樹的針葉和松子,加上一些我家用剩的聖誕飾物,效果不錯吧!?
想到做教會的事情至三更半夜,對我來說都已經是家常便飯,或是預備團契週會、或是預備主日學、或是預備當崇拜主席、或是最近給教會門外做的聖誕海報(由凌晨十二時開始用了三個多小時)... 對我來說,時間不夠用的話,我第一樣會犧牲的必定是睡覺時間(所以我甚少失眠,皆因長期睡眠不足!)。從前我或會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都是因time management太差,所以要落得如此,但連續兩個星期看著
太太插花至凌晨,犧牲了她最重視的睡眠時間來做一些對自己無甚益處的教會事奉,我便多了一些想法:是我倆time management太差?是我們對自己要求太高或太多?還是我們為了自己的面子,要將自己的作品、或週會、或當主席的表現等做到不失禮?告訴你,我其實也不大清楚,亦懶得為自己解釋或辯護,但有一樣我是很清楚的:凡經我一雙手作出來的東西,無論是一個只有十多二十分鐘的兒童崇拜領詩、一個小時的週會、或是要張貼整個月的一張海報,只要我認定它是要來奉獻給上帝的祭物,我都要做到「過得上帝,過得自己」,也不可叫上帝因它或因我失禮,我更希望我所預備這些微不足道的祭物,都能叫人更認識上帝,更能叫弟兄姊妹得著造就。
聖經在利未記告訴我們,上帝要的祭要是頭生的、上好的、沒有殘缺的,那我在事奉上所要預備的,就不能敷衍了事。假若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馬書十二1-2),那「最好」的意思對我來說,就意味著要付代價、要犧牲、要付出時間心力、要犧牲睡眠才叫「最好」。我不相信舒舒服服便能做出來的東西已經是「最好」的。是我time management差,要弄到要通宵達旦為主作工,還是your best is not good enough?
想起一首詩歌:「將你最好的獻予主,獻你年輕的力量...」
昨晚跟太太談到為佈道會招募陪談員未見理想的情況,我叫她還是為弟兄姊妹未有列出多少個邀請對象在代禱表上而擔心吧。倘若屆時赴會新朋友的數目只有小貓三四隻,那要那麼多陪談員來也沒有用啊!誰知太太一句「我們預備好足夠三十個陪談員,神便會為我們預備足夠的新朋友嘛!」對呀,老婆妳說得好,we do our best and God will do the rest! 讓我這個星期努力邀請人當陪談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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