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2, 2006

施丹的失控與選擇

(按:實在太忙了,好不容易才完成今天這篇blog!)

本屆世盃曲終人散,最出人意表的賽果,莫過於施丹以決賽完場前十分鐘紅牌出場結束其偉大的足球生涯;最大的爭議,也當然是「到底是施丹的錯還是馬達拉斯的錯?」、「馬達拉斯到底跟他說了甚麼?」、「施丹是否值得原諒?」(好讓他在我們心中的英雄形象不至破滅)、「是否值得為人家的一句侮辱而斷送自己的清譽,兼且間接令國家隊在射十二碼上將世盃輸了給對手?」...

有時奇怪上帝為甚麼會賜給人嬲怒的性格。標準的答案是:從來上帝都是一個忌邪、會發怒的神(申六15),我們是按著上帝的形像造的(創一27),自然也秉承了祂這方面的屬性。後來我的體會是:人的發怒,每每都是處於一個失控的狀態,而上帝所發的烈怒,絕非失控,而是祂自主的一個選擇。對,上帝選擇發怒!

遇著不肖子民重重覆覆的犯罪,上帝有時的確會選擇用發怒來對付我們。但在人類的經驗世界和語言世界裡,其實很難找到一個詞彙來正確形容上帝這種是選擇不是失控的情緒反應(羅三5下至6)。既然我們不能像念數學般將這個未知的情緒反應命名為X、Y或Z,便必須用最貼近我們經驗的詞彙來形容,或發明一個新的詞彙,神學家稱之為「義怒」。主耶穌看見原本用來禱告上帝的聖殿居然變成作買賣、奸商橫行的地方,祂的怒氣驅使祂推翻找換銀錢的人的桌子和賣鴿子的人的凳子(太廿一12-13),激起祭司長和經學家想辦法要除掉祂(可十一15-18)。主耶穌也選擇了發怒!

可是來到人的發怒嗎?自從該隱可以因為嫉妒和怒氣殺死自己的親弟弟(創四1-16)開始,人千古以來都已經因為失控而做盡各樣愚蠢的事並要承受惡果。難道人沒有能控制的怒氣嗎?當上爸爸後,我發現自己有時候真的要選擇發怒,來達到教導和督責的目的。自從我多加敏感自己怎樣對著兩個女兒發怒,我才稍為想通這個所謂沒有失控的發怒是怎麼樣的一個道理。不要誤會,我不是說我已經能夠好好駕御自己的脾氣,而是現在我對著女兒不聽教的時候,我多了一個選擇:我可以失控將怒氣發在她倆身上,或選擇以怒氣教導和督責她倆,但我必須計算過自己這選擇要付上的代價:自己跟她們的關係可能差了、她倆的自尊心可能受損了、自己要如何跟她們修補關係等。計算過和預備好承受這些代價後,然後將怒氣發了出來... 這樣的計算,沒有人能代我說是否值得、是否應該、是對或是錯。但這個對自己的認識,總算對怎樣控制自己的負面情緒多了點幫助,也驚嘆上帝的完美和奇妙。

以施丹這樣一個富國際賽經驗的球員,沒可能不知道侵犯他人的惡果、沒可能不知道這樣會嚴重破壞自己在球迷心目中的印象、沒可能不知道自己若是缺陣會對國家隊會造成甚麼影響、更沒可能想像不到這樣會為他的足球事業劃上一個怎樣的句號。但球王還是用頭猛撞了馬達拉斯的胸口,亦必須要為自己的犯規行為負責,要不光榮地被趕離場,兼且不能在場邊留下看完餘下的比賽,只能垂著頭在大力神盃旁邊走過,回到更衣室裡獨自哀嘆... 假若這一切都是他計算後的選擇,若他選擇要賠上這一切來換回自己或家人給人家侮辱的尊嚴,你我又可如何判斷他的選擇?

能叫每個人發怒的原因都不一樣,同樣,能叫我們原諒他人的要求都不同。我不能強要人有我一樣的看法和價值取向,更無法強求人家事事跟我有共鳴或同一立場。

和萬千球迷一樣,我期待著施丹明天的解釋和剖白,更期待知道他的發怒,到底是失控還是選擇。


P.S. 激氣!不知是否因為專心寫著這篇blog,昨晚連自己和太太最鍾愛看的《24》也竟然忘了錄影。太太說我失控了!

*所有圖片來自BBC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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