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11, 2007

追念死人,記念活神

先來一天記念已故的先人,再來一晚記念復活的主耶穌基督。

我祖母是在1982年離世的,那是我首次經歷親人的離世。我還記得那是自己念設計的最後一年,很接近我的生日,一班同學送了一件米白色「燈芯絨」外褸給我作生日禮物,給我的哀傷添了一份溫暖和感動。那是我未信主前最後一個生日,所以在喪禮上沒有任何避忌,家人說要怎樣拜祭便怎樣拜祭。翌年四月我信了主,是家中第一個信主的人。奇妙的是家人都能尊重我的信仰,之後都沒有勉強過我參與祖母的拜祭,相反的是後來我的兄弟們逐一信主,真是感恩!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看來杜牧這首詩已經不適合用來描寫今日香港的清明節了:一是天公沒有降雨,二是香港人過節已經有點像一家大小重九登高,氣氛輕鬆的家庭親子活動。

今年碰巧自己和太太兩家人將對自己祖母和岳丈岳母的記念都訂在「正日」。祖母火化後的靈位放在柴灣哥連臣閣,岳丈岳母則葬在薄扶林,一東一西的,也足夠我走一整天。

學了一個新的英文字:「靈灰閣」的英文原來是Columbarium。

面對香港人面臨「死無葬身之地」的危機政府開始鼓吹海葬,並強調它如何不會污染環境云云,試圖解決墳地的土地短缺和骨灰龕的不足。或許因為我是信耶穌的,百無禁忌,不信死人可以怎樣加害或保佑我們這些還活著的人,我倒覺得假若將骨灰龕擺放在家中,既可省卻每年掃墓的奔波,更有一種與以故家人時常保持接近的感覺,不是一舉兩得嗎?不過,我在首次向死亡垂詢生命的意義時已經寫過:「為了迴避死亡這個課題,人更將它圈在醫院和殯儀館裡,盡量不讓它發生在家中 —— 我們寧可用不見、不談、不想這等方法迴避它。」人又怎會願意將死人的東西放在身邊呢?所以我這個建議還是留給自己吧。

孝子賢孫填滿了薄扶林和柴灣山頭,不得不說香港人都是那麼重視家庭。的確,家庭是社會結構的最基本單位,也是我們在世上最後的防線和避難所,值得我們花上最大的氣力和忍耐去維繫。所以在這個假期,除了在清明節追念過已死的人,在受難節記念過復活的主,假期餘下的日子,便留給家人和弟兄姊妹了。

謝謝兒童崇拜的辛勞,為我這些家長籌辦了一個充實的親子日營。

帶兩個女兒去看Meet the Robinsons,在時代廣場門外的巨型復活蛋下留影。

家中也有一雙滿有生命力的復活蛋,是姨長送給兩個女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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